湖南耒阳协警被杀案一审审结 六名青年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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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3:2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 日前,耒阳市法院一审审结了备受公安部及社会各界关注的“协警”被杀一案,在案的6被告人均系从犯(主犯批捕在逃),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贺洪飞、龙青松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龙涛、曹福飞有期徒刑10年,被告人夏仁伟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谢福龙有期徒刑3年。同时,被告人贺洪飞、龙青松、夏仁伟及被告人龙涛、曹福飞、谢福龙的法定代理人各均赔偿被害人张伟柏家属经济损失253783.4元的10%即25378.3元,并对余额228405.1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8月7日晚,被告人贺洪飞与张小华(批捕在逃)等人到耒阳市沿江路金华楼找尹遵田(批捕在逃)玩,张小华坐一下后便离开了,被告人贺洪飞在送人途中见与其有恩怨的“山鸡”等人正坐在一出租车内,贺怕“山鸡”找他寻仇,便跑回将实情告诉了尹遵田。尹即打电话通知了与“山鸡”亦有过节的张小华,又打电话给被告人谢福龙。随后,谢福龙与被告人夏仁伟、曹福飞及钟智亮(批捕在逃)赶到金华楼,与尹遵田一起到花苑宾馆324房,与张小华纠集而来的被告人龙青松、龙涛及雷聪志、张坤、徐先美、刘洪湘、卢敏、刘波(批捕在逃)等人会合。众人商议决定找“山鸡”等人寻仇,张小华为此安排大家分乘两辆出租车在耒阳城区四处寻找“山鸡”。 8月8日2时许,身着便装协助执勤的协警员张伟柏、文友武、谭勇军、伍建军在耒阳市发明家广场见张小华等人行迹可疑,正准备盘查,张小华三人发动摩托车逃往沿江路事先埋伏好人的地方,并打电话告诉被告人夏仁伟说人来了。 当张伟柏、文友武追至沿江路金华楼门前时,张小华将摩托车停下来,埋伏在此的人便冲了出来。张伟柏发现情况不对,想调头往回走,但在调头过程中摩托车摔倒在地,文友武于是就往耒阳市公安局方向跑,张伟柏则往耒水河边跑。由于钟智亮持火药枪开了一枪,被告人谢福龙和夏仁伟听到枪响便躲藏起来,其余人则分头在追张、文两名协警员。钟智亮、徐先美、张小华等人在耒阳城北小学追到文友武并乱砍,致文友武轻微伤,被告人龙涛、龙青松、曹福飞等人追砍张伟柏,张伟柏被迫滚下河落于水中,雷聪志、卢敏及被告人龙青松一直站在河岸上,张伟柏迫于暴力威胁不能上岸,后溺水身亡。 (肖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