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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无休”其实很无奈 中年之累呼唤制度良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3:27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熊红明 梁为

  本报连续推出“关注中年人健康”系列报道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一些中年朋友打来电话倾诉他们所遭遇的“中年之累”;医学、心理学专家也给广大中年人提出了不少建议;深受触动的中学生还拿起笔,给劳累的父母写来温情脉脉的“劝休书”……而在这一切的背后,则引起了人们的理性思考——能否从制度出发,治疗“中年之累”?

  观念要转变

  能者就要多劳?南宁市的张先生在某机关担任办公室负责人,他笑称自己就是单位的“磨心轴”,“单位这个磨一转动,自己就要忙得团团转”。在张先生看来,“能者多劳”的传统用人观念是造成大多数中年人过度劳累的原因之一。在很多单位,中年人是单位的主力,有事情需要解决时,领导和下属都会习惯性地想到“某某人可以搞掂,就让他去好了”,慢慢地就成了“有了问题,不管需要不需要,某某人都要参与”的局面。在单位,张先生就有一个绰号叫“张万能”,写工作报告、搞年终总结、后勤保障、甚至连计划生育工作他也要参加,如果车队的同事忙不过来,他还要当司机。对此,张先生有点无奈地说:“这样下去能不累吗?”在广西某电力公司工作的刘先生与张先生有同感,他认为目前造成部分中年人过度劳累的原因,是单位人力资源的组合普遍存在问题,很容易形成“能做的累坏,不能做的闷坏”。另外,刘先生还认为现在很多单位的工会都没有起到应起的作用,有的单位甚至连工会组织都没有设立。工会作为职工的“保姆”,在看到有严重违反《劳动法》、严重侵害到职工生命健康的做法要予以制止。刘先生说,虽然我们的分配制度是多劳多得,“但我想大多数人不愿为多拿那点钱,变成只会干活的机器人,甚至缩短寿命”。记者就“工会”要做好职工“保姆”的问题,专程到广西总工会采访,有关人士称最近工作繁忙,希望记者“五一”过后再来了解具体情况。而记者在档案馆查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工会监督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企业因工作、生产需要加班的,必须征得本企业工会的同意,并按国家规定支付职工加班的工资报酬。”

  舍弃旧办法 “全年无休”应叫停

  眼看着其他人每年都可以“潇洒休息一回”,工作压力大或在私人老板手下做事的人,由于没有制度保障,很多人只能年复一年没有休息地辛苦劳作。一位在某水电设计院工作的读者,给本报邮箱发来一封“沉甸甸”的电子邮件。在邮件中,他描写了自己疲惫的工作状态:几乎每天都加班到凌晨一二时,回到家躺下时已将近凌晨3时。由于工作压力大,他晚上睡觉时,还因为想着解决白天的问题而失眠。而每天早上去上班,他是“挣扎”着起床的。甚至周六、周日也不例外,每年仅有过年的几天可以休息。这样的日子,让他“每时每刻都有被赶着拼命的感觉”,更不要说向领导请假休息了。“我爱人的公司就是喜欢折腾人!”一位女士打电话到本报诉说“中年之累”时说,丈夫公司的老板周末也要叫上所有员工去吃饭、唱歌,不到凌晨四五时不罢休,占用员工的下班休息时间是家常便饭。由于这种折腾,该公司员工照样没有自己的假日可言,但作为下属,他们敢怒不敢言。在很多情况下,许多疲惫的劳动者并不是不想休息,而是因为身不由己。因此,有读者认为,跟领导说“我需要休假”,不仅需要勇气,也需要用工休假制度的支持。4月20日,记者与自治区劳动与保障厅有关部门联系,希望听取对“需要用工休假制度支持”的意见,但该部门以此问题“太过敏感而复杂”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记者了解到,2003年,自治区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落实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但其中重点“关照”的对象,仍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像私营企业等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享受强制休年假,是否可凭自己的身体健康为由申请休息,在通知中亦没有明显体现。记者还注意到,此通知是对1991年印发执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年休假暂行办法》的“重申”。这也意味着,一份14年前的职工年休假暂行办法,如今仍在正常使用。为避免中年知识分子“过劳死”现象愈演愈烈,今年3月曾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应该立法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制订法律,让用人单位为无视劳动者生命健康的做法付出沉重的代价,可以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健康。

  呼唤新制度 多点人文关怀

  “我已经两年时间没有参加过体检了。”看到本报有关“中年之累”的报道后,在某区直单位工作的小李找到记者诉苦,他说他两年前参加工作,除了进单位前的例行体检外,后来再没到医院体检过,“单位也没有通知说要体检”。记者在广西医科大学一附院、区人民医院等医院了解到,按照目前的体检记录,南宁市能够每年都参加体检的人不足30%。而很多单位在员工福利制度中,也大多没有“定期安排员工体检”这项内容。有人提出,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定期为员工免费体检,从而达到“累了、病了就可以申请休息,保障员工健康权益的目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也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目前,我国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已经日趋完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工单位必须给员工办理医疗保险,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并不愿花这笔钱,很多人处于“无保”状态。拿南宁市来说,虽然目前南宁市允许以个人身份参加医保,但按规定,个人参加医保必须有南宁市户口,并须在南宁市交纳养老保险,繁琐的程序让很多人不愿主动参保。另一方面,“过劳死”和职业病是否在医保范围也存在着争议。自治区疾病与控制中心所做的调查显示,肿瘤、心脑血管病是中年人死亡的主要“杀手”,而深受这些疾病困扰的正是那些长期处于劳累状态、积劳成疾的中年人。在采访中,一位医生告诉记者,以癌症为例,很多化疗药物都排除在医保目录之外,甚至一些必要药物,也不在医保药物目录中。中年人易患的心血管疾病,治疗起来动辄几万元,但治疗心血管疾病的很多药品也在医保药物目录之外。目前,我国对“过劳死”还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对“过劳死”的国家补偿机制不健全,没有将“过劳死”纳入工伤赔偿范畴,一些人士已经开始向立法机构提出建议,建议立法防止“过劳死”。

  国家公务员开始实行强制休假

  据《中国旅游报》报道,目前,全国已有几个城市对公务员实施强制休假制度。温州市对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强制休假制度。苏州市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推行强制休假制度。按照苏州市的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将根据自己的年假时间,在下半年轮流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外出度假的费用由本人自理,单位按照员工的实际休假天数,每天发给一定的补贴。而且按照苏州市的规定,各单位必须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休假情况记录在案,放弃休假的不仅不发补贴,甚至可能被取消年底评选先进的资格。

  人大提议为“过劳死”立法

  据《新京报》报道,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黄席樾教授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立法防止“过劳死”。黄席樾提出,首先应从法律角度界定“过劳死”,建议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增加相应确认、衡量劳动强度的更为全面、准确和明细的规定。此外,应该修改现行《劳动法》,明确符合一定条件的“过劳死”是工伤中的一种。同时,应明确规定“过劳死”的责任承担形式,各个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必须要严格遵守带薪休假制度,有关行政机关要严厉督促各用工单位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

  作者:熊红明 梁为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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