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可以单独生活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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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6:09 哈尔滨日报 | ||||||||
问:我与李某依法登记结婚,生有一男孩。后来,我与李某常因生活琐事吵架,给孩子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当孩子16岁时,他无法忍受父母无休止的争斗,一气之下外出打工,自己挣钱勉强维持生活,以摆脱“战争”不断的家庭。我与李某最终走上法庭,要求离婚,双方表示儿子随谁生活都行。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因孩子不满18周岁,必须征求他的意见。孩子表示“谁也不跟,自己单过”,请问可以让孩子单独生活吗?
答: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你们的孩子有过收入,但未达到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应认定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处理你与李某离婚时,应当同时解决子女抚育问题。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你们的孩子属未成年子女,必须得到父母的监护,监护权不应以子女的意志而消灭,否则对子女成长不利,给社会增加负担。所以此案不能绝对听任孩子“谁也不跟,自己单过”的意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