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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私生子 索讨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6:3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母亲生下自己后,父亲弃他们而去。苦命的私生子郑颂为生活费打起了一场官司,将父亲推上了被告席。昨日,记者从成华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郑颂今年7岁,和母亲郑琴相依为命。由于母亲没有工作,也没有经济来源,郑颂的日子过得很艰苦。尽管如此,郑的生父陈晋却没有来到他和母亲身边,更不用说尽抚养义务,因为郑颂是一名私生子。为了生活,郑颂不得不将生父推上被告席,要求每月向他支付生活
费500元,并承担部分教育费等。

  郑颂在诉状中说,母亲今年刚30出头,但生父已年近7旬,以前是成都某学校的一位教师。1995年6月,郑琴和陈晋在海南打工时相识,并和已有妻子的陈开始同居生活。1998年,郑琴生下儿子郑颂。 昨日,记者与陈晋取得了联系。陈晋肯定地说郑颂绝对不是他的孩子,如果有必要,他愿意去做亲子鉴定。(涉及隐私,文中人名系化名。)成华法本报记者黄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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