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上法院捍卫名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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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08:12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日前,同济大学以侵犯其名誉权将上海同济高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浦东新区法院。 同济大学诉称,上海同济高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自2003年11月起便在媒体上刊登商业广告,并将同济大学的名称和校徽印制在各种宣传资料上,公开以“同济大学下属机构”名义招徕客户。由于同济大学在建筑工程领域的极高知名度和众所周知的学术成就
上海同济高技术有限公司接到起诉书后,向浦东新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浦东新区法院审核后裁定驳回。目前,该公司已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记者吴蓉(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