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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狗扑倒女工致脑出血 工厂1次性赔偿伤者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4日11:31 龙虎网

  【龙虎网讯】女工在厂里被狗扑倒造成颅脑出血,因厂方拒付医药费而将该厂告上法庭。近日,南京栖霞区法院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程某,52岁,原系浦口汤泉农场职工,先受聘于一家摩配厂,后该厂将厂房租赁给某焊机厂,程某又与该租赁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厂里从事门卫兼喂养看门的两条大狼狗及之前摩配厂的一条小狗。

  2003年11月17日傍晚,程某开圈放狗时,狗突然狂叫着冲出,将程某扑倒,其中一条狗将程某手指咬伤。程某的丈夫当即将其送至医院打了狂犬疫苗,此时,程某已神志不清,他们又将程某送至南京市脑科医院,经诊断,程某颅脑出血,当即进行了手术,住院期间,程某共花去医药费3万多元,焊机厂仅支付了一部分。程某出院时,左侧偏瘫,今后仍需治疗。程某将焊机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焊机厂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共计27.3万元。

  狼狗扑倒女工致脑出血 工厂1次性赔偿伤者9万元

  作者:杨清贵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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