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乘客遭公车司售人员殴打 公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02:5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乘客贺某与售票员发生纠纷,被两名司售人员殴打。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判决两司售人员赔偿贺某1万余元,运通公司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两名当事的司售人员都不承认殴打了贺某。运通公司则以售票员秦某的合同已到期、两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为由拒绝赔偿。

  法官根据派出所出具的处罚决定书认定了司售人员打人的事实,判定两人承担赔偿责任。因事发时,两人都是运通公司员工,因此判定运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春意融融
绿色春天身临其境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