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遭车祸致残影响升职 状告旅行社索赔百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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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05:40 东方早报 | ||||||||
吴先生偕妻女参加上海青年旅行社组织的“哈尔滨亚布力滑雪四日游”,从滑雪场返回哈尔滨途中遭遇特大车祸,一家三口受伤致残。旅行社事后表示,导致吴家人伤残的是肇事司机,不应由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吴家三口状告青旅,索赔118万余元,日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滑雪之旅成噩梦
吴先生回忆,他们于2003年12月31日与青旅签订协议,2004年1月16日随团赴哈尔滨亚布力旅游。1月17日下午,他们滑完雪后乘坐青旅安排的旅游车从滑雪场返回哈尔滨,途中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包括吴家三口在内共17名乘客受重伤。吴先生一家当日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由于伤情过重,18日又转院至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继续抢救。2月22日,一家三口转至上海华山医院继续治疗。 去年7月,经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吴先生左上肢完全丧失功能,属五级伤残,左胸肋骨骨折属十级伤残;妻子上下颌骨损伤致中度张口受限,属九级伤残,右手指功能障碍,属九级伤残,面部疤痕属十级伤残,左下肢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女儿右下肢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去年8月,妻子病情恶化,被迫接受右手指截指手术。去年10月,吴先生接受了第四次手术,今后还将接受后续康复治疗。 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黑龙江警方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这是一起“两车辆相撞后严重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上面写明,吴先生及其他十多位游客所坐客车的司机宋丹阳本人已经在事故中丧生,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曲春山是相撞的另一辆车的司机,对事故负次要责任。 昨天,上海青旅投诉部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青旅已将此事全权委托给律师处理,青旅的意见以律师出具的有关文件为准,不再就此事表态。 在青旅发给吴先生的一份律师回函中记者看到,青旅方面表明,“在本案中,青旅既未违反合同约定,又无过错行为”,造成吴家人及其他乘客人身伤害的应认定为交通意外事故,“侵犯你们身体健康权的是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宋丹阳和曲春山”,此事属于人身损害赔偿,“青旅愿意尽全力协助你们向侵权人索赔”,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傅玄杰律师事务所黄荣楠律师为吴家提供了法律援助,为他们代理诉讼。他认为,吴家人作为游客与青旅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青旅有义务保障游客在旅行途中的安全,游客在青旅安排的旅游过程中遭遇事故,应由青旅承担全部责任。青旅未能完全履行旅游合同的义务,损害了吴家三口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同时也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身体致残升职无望 事故发生前,吴先生是沪上某银行电脑信息技术部的部门经理,妻子是某知名大学计算机实验室的教师,两人的工作均与电脑操作密切相关。事故发生后,吴先生左上肢完全丧失功能,妻子则右手指截指,两人今后都将难以操作电脑。 据30多岁的吴先生介绍,担任银行部门经理的他事业上原本有着美好的前景,事故发生前银行正考虑他的升职问题。如今,不但升职无望,就连现有工作岗位也难以维持,今后的生活也将面临困难。还不到十岁的女儿尽管接受了三次大手术,却已无法改变右腿残疾的事实。 为此,吴家支付的医疗费已超过25万元,后续治疗还将有不少费用。诉状中提出的100多万元索赔金里除了医疗费外,还包括33万多元的伤残赔偿金、3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及护理费、营养费和财产缺失等。 早报记者 贺同 责任编辑 刘海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