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按原价收回福利房 七教授不满状告政法大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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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06:18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首席记者赵中鹏 记者李婧)昨天记者获知,因对学校按原价收回福利分房不服,中国政法大学七名退休教授将学校起诉到海淀区法院。法院将于今天开庭审理此案。据了解,七名原告多是中国政法大学退休教授,在学界都有一定威望。 昨天记者采访了原告之一的刘忠亚老师。刘忠亚原系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曾参与制定《经济合同法》等法律。刘忠亚对记者说,对这事大家都希望低调处理,但他还
刘忠亚说,1997年,学校福利分房给他分了明光北里15号楼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时他向学校付了房费4万余元。2000年,学校同他签了一份协议,如果将来刘忠亚转让福利分房,学校有优先回购权,房价按届时的成本价折算。2001年,刘忠亚等人拿到了房屋的产权。去年,学校又新建了明光北里18号楼。按内部条件,刘忠亚付给学校86万元购得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同时,学校收回旧房的产权证,但令刘忠亚不解的是,收房价格是按以前所付的4万元计算的。 正是学校以4万元收回旧房引起了刘忠亚等教授的不满。因为当时双方约定的收回旧房的价格是按“届时成本价折算”。去年此旧房的成本价是每平方米1560元,学校收回价应当是12万余元,而不是当时购房的4万元。刘忠亚说,学校此举违反了当时的合同约定。为此,刘忠亚等人起诉学校,提出了要求学校对旧房按合同约定的成本价再支付他8万元等诉讼请求。 据了解,此次起诉学校的主要是七名退休老教授,情形都同刘忠亚相似。刘忠亚说:“最小的66岁,最大的74岁,7个人加起来500多岁。主要是学校的做法让人没法接受,这些老教授才起诉到法院。”据了解,此前他们曾同学校有交涉,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昨天,记者试图采访中国政法大学,但因为是周末没有采访到。今天此案将开庭审理,学校一定会有自己的理由在法庭上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