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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吐”应列入“市民公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08:16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昨日下午,山西路广场上,南京市城管执法支队开展“告别随地吐痰、共创优美市容”的宣传活动,执法队员为过往市民发放相关资料,并现场执法查纠随地吐痰行为。而在此前举行的“两会”上,南京政协委员刘小纯曾就“禁吐”陋习专门提案,建议将此列入市民公约之中。据介绍,依据相关法规,随地吐痰者最高可处以200元的罚款。(朱玲 谷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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