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儋州财政局大成预算会计截留私彩罚款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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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08:2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李阳)原儋州市财政局大成财政所预算会计兼行政会计陈小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达29506元,日前被儋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陈小红在担任儋州市财政局大成财政所会计期间,负责发放缴款书和收取西华、西庆、西培农场和大成镇辖区内的打击私彩罚没款,并负责存入大成财政所设在西培信用社的罚没款非税专户。
2003年4月29日至9月1日,陈小红发放缴款书76本,共收取打击私彩罚没款109915元。后于同年5月至8月间将收取的打击私彩罚没款77409元存入西培信用社的罚没款非税专户。至9月1日累计尚有32506元没有存入罚没款非税专户,而被陈小红截留挪用。领导找她谈话后,她于10月29日将挪用的3000元公款存入西培信用社的罚没款非税专户。直至2004年2月25日,她在儋州市纪委监察局对其问题查处时,才退完其余所挪用的公款29506元。 作者:李阳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