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发廊女扮妻子作案 一男子诈骗首饰领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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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0:3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刘春斌通讯员天法宣)在天门市内多次诈骗黄金首饰的嘉鱼县男子李某,近日被天门市人民法院判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 2002年5月,嘉鱼县男子李某谎称自己是建筑商,到天门一金店订购15600元黄金项链和手链,付了100元订金。李随后到一发廊以找服务员为名,将一发廊女骗到金店,对人称其是自己的妻子。李将加工好的价值15600元首饰装进手提包内,但在将手提包交给“妻子”
2004年10月3日,李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在天门另一金店骗取了价值14400元的黄金手饰。同年10月12日,李某在天门市岳口镇一金店又以同样手段,再次诈骗13900元的黄金手饰时被店主识破,后被民警抓获。 天门市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