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不走“正道”罚款50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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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1:33 兰州新闻网 | ||||||||||
600“交警”监控6条街 22日上午,城关区交警大队交警及警察学院学生、驾驶员、交通法义务宣传市民600多人走上街头,在酒泉路、静宁路、中山路、白银路、庆阳路6条主要交通要道维持交通秩序,拉开辖区节前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序幕,车辆违章、行人不看红绿灯横穿马路现象猛然减少,现场出现的违章行为都被及时纠正和制止。本次整治行动交警部门将对车辆乱停乱放、违规摆摊设点、行人自行车不各行其道、残疾人司机不戴头盔拉客以及非残疾人驾驶摩托车载客运营等进行严厉整顿,尽量降低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大夜间工作力度,严查酒后驾车和无照驾车现象,禁止农用车辆夜间进城。 行人不走“正道”罚款50 从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大力整顿交通秩序,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定,对违章车辆进行5元至300元的处罚。行人违章横穿马路现象在兰州市比较普遍,自新《交通法》实施以来,交警部门一直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对违章行人从轻处罚,额度为5元。但从本次节前交通安全整治开始后,城关交警对行人的违章行为处罚不手软了,按照《交通法》的处罚标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将被处以50元的罚款。自行车不行其道,罚款额度在50元至100元之间。 市民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2日上午11时15分,双城门十字车流非常大,值勤女交警在6名临时“交警”的配合下,指挥行人、车辆按顺序通行。但她还是担心地说,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较差,经常有人不按交通规则过马路,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人民交通人民管、管好交通为人民”,交警部门呼吁全社会热心市民,为了营造兰州市良好的生活、招商引资、旅游环境,应该参加到义务维护交通秩序的行列中来,携手共建美好家园。并且,城关交警部门准备在辖区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使《交通法》走进学校,培养小学生搀扶老人过马路的爱心意识,让他们监督纠正成年人不走“正道”现象,全民动员维护交通秩序。 作者:记者赵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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