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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宣传遭误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5:42 扬子晚报

  泗阳县张家圩中心小学学生家长王先生:我每年都给孩子交30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费,本应9月份到期,现在时间没到学校就开始催交,不交的就要家长签字,说以后如果孩子出了问题学校不负责。

  泗阳县张家圩中心小学周校长:有家保险公司在我们这里办了一个春蕾班,每年出资1万元帮助当地的特困生,这次学校是应他们的要求,发宣传单广泛宣传保险的好处。请家长
签字,只是为了证明学校已经宣传到了,并不是说以后出了问题学校不负责,家长可能误解了。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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