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销售“登喜路”两被告遭十万索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18:18 法制晚报 | ||||||||
案情:2004年8月,邓希尔公司在某商场购买了某服装公司生产标有“登喜路”和“dunhill”商标的商品。邓希尔公司认为,自己从未授予某服装公司和某商场出售“登喜路”和“dunhill”商标商品特许经营权。邓希尔公司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等。 时间:4月26日9时
地点:第二中级法院第2法庭 作者:吕英林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