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以5城市为试点开展感光材料废物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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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20:5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记者周玮)记者25日从环保总局获悉,为解决废显影液、废胶片等感光材料废物污染环境的问题,环保总局日前以重庆、沈阳、武汉、西安、哈尔滨为试点城市,开展感光材料废物环境管理试点工作。 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感光材料废物是指从摄影化学品及感光材料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存在于人们身边的危险废物。感光
近年来,哈尔滨、沈阳、上海等城市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感光材料废物专项整治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感光材料废物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的现状,但是非法收集、转移和处置感光废液的问题仍不容忽视。由于产废单位多,环保部门人手少,监管难,使非法转移、随意丢弃的问题不能根除。 这位负责人说,为了加强我国感光材料废物的管理,切实摸索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从源头到末端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模式,环保总局决定以点带面开展此次感光材料废物环境管理试点工作。要求各试点城市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管理工作实际,规范感光废物产生者行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防止非法丢弃和非法转移,建立、完善有序的感光废物回收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解决此类危害环境的问题积累经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