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给原配妻子打电话 声称与其老公很恩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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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22:46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本报记者 郭龙摄影报道 昨日傍晚7时20分,29岁的福建泉州女子董令华乘坐的MU2626航班从双流机场冲天而起飞回福建,是要到相关部门查找被骚扰的证据,完善一份重要手续,以便在成都市新都区打一场官司。前日早上,董令华在新都区新都花园找到了“躲避”在此的丈夫何平(化名),并发现其“二奶”小倩(化名)与他在一块。愤怒的董令华昨日上午与其代理人四川恒合律师
新闻故事 丈夫做生意 在成都悄悄包“二奶” 前日清晨6时许,新都区电子路新都花园一栋楼房突然传出吵闹声——董令华找到了丈夫何平现在的住处并与屋里的人发生了纠纷。新都区城东派出所的警官接警后赶到,控制了事态。 董令华称,她与何平都是福建人,何平1995年就到新都做粮食生意,1999年2月两人结婚后到了成都。2003年1月,她怀孕后回福建老家。今年4月3日,何平回家称要离婚。董令华说,她不同意离婚,何平在家住了两天就回了成都。 早在去年8月,董令华就知道了独自在成都的丈夫“出轨”的事。一个叫小倩的新都女子多次给董令华打电话或者发手机短信“挑衅”:“我和你老公在一起,我们非常恩爱。如果你保证不给他(何平)说(我和你的通信),我可以将一切告诉你!” 今年4月19日,董令华在一个朋友的陪同下到了新都,想看看让丈夫变心的“小倩”究竟是何方神圣。经过5天的跟踪,董令华发现何平天天和叫小倩的离婚女子在一起,而何平的新住处就是小倩妹妹的房子。前日早上6时许,董令华敲开了何平与小倩住处的房门。在这套住房里,住着小倩的妹妹妹夫,小倩的母亲,小倩,还有何平。当然,何平说,他只是住在这里,根本没有与小倩同居。 二奶很放肆 叫我听她与我老公在一起的声音 董令华说,小倩经常打电话或发手机短信骚扰、威胁自己,令她的精神备受折磨。在去年8月28日,董令华第一次收到小倩的骚扰短信后,立即打电话质问何平是怎么回事。“何平说,他们没有关系;即使有,也是以前的事。如果以后再有这样的事,随便我怎么办。”说起这些,董令华至今还气愤不已。 “今年2月28日,小倩更是打来电话,将她与我丈夫的事全抖了出来。”小倩称,2000年就与何平认识了,当时她已离婚,她说很爱何平。“她还嚣张地叫我不要挂电话,听她与我老公在一起的声音。”董令华说,她想像不出来,竟然还有这样厚颜无耻的“第三者”! 对话当事人 小倩的说法 : 他说已经离婚了 前日上午,在小倩妹妹的家里,记者采访了何平和小倩。 记者:小倩,你知道何平有妻子吗? 小倩:他一直说已经离婚了。 记者:(此前董令华当着警察的面出示了她和何平的结婚证)现在你看到了他们的结婚证,有什么感受? 小倩:不知道。 记者:你为什么要给董令华发短信和打电话? 小倩:她自己知道。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打电话询问小倩时,小倩改口称从没有给董令华发过短信、打过电话。对于董令华委托律师起诉一事,小倩称“奉陪到底”,她说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她破坏了别人的家庭。) 何平的说法 :谁看到我们同居了?(小) 记者:何平,你妻子说你与小倩同居,是吗? 何平:谁看到我们同居了?我只是住在朋友家里。 记者:你和董令华闹成这样,为什么? 何平:我不知道,你问她自己。我已经说过几次要离婚,她还这样闹上门来。 记者:你就不考虑你和董令华还有孩子和家庭吗? 何平:你没有权利跟我谈这个问题。 向法庭起诉 索赔精神抚慰金1元 昨日上午,董令华和其代理人四川恒合律师事务所李爱淋律师到新都区法院递交起诉书。董令华的诉讼请求有两个,一是要求判令小倩立即停止破坏其婚姻家庭的行为;二是向小倩索取1元精神抚慰金。董令华称,小倩破坏了自己的家庭,给自己和孩子造成了严重的伤害,理应赔偿;但是赔偿金钱的多少并不重要,她只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判决书来确定小倩有过错,确定她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董令华称,由于此次来蓉前没有想到要打官司,在当地通信部门打印的载有能证明小倩给自己发短信的清单上没有加盖公章,尚不能形成有效证据,所以她要回福建去补充这个证据。 新都区法院立案庭称,由于该院以前并没有受理过这样的案子,法院需要先研究、审查;同时需要董令华补充相关证据后,才能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并在7天内通知董令华的代理律师。(文中人物系化名) “告二奶”的相关链接 链接一 2003年,江苏南京张女士的丈夫被单位派到淮安的分公司后,很快就和当地一女子有染,并租房同居。从2004年3月中旬起,34岁的张女士每天都收到内容下流的污辱短信,对方说:“识相的,就早点让位”。两个多月的污辱短信后,她才查出,发短信者是丈夫在淮安包的“二奶”。张女士聘请律师先告“二奶”侵权,再和丈夫离婚。 链接二 2002年,昆明市桃源泉街农贸市场附近开报刊亭的妇女王晓萍发现丈夫吴伟包养二奶,并找到了大量证据,于是以刑事自诉人的身份将丈夫和二奶起诉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追究两人的重婚罪。法庭认为吴伟和二奶李春都构成重婚罪,遂判处花心丈夫和“二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两人不服,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2月24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