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发飙”应列为打击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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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0:02 辽沈晚报 | ||||||||
“这些午夜飙车族至少违反了超速行驶、没有牌照、酒后驾驶等交通法规,虽然飙车在沈阳还是比较少见的新现象,但是属于整顿的范畴,打击的目标。”昨日,沈阳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在看到本报《“霸”道飙车族午夜狂奔》一文后这样表示。 沈阳飙车族经常在青年大街、东西快速干道、二环路上赛车,他们大多没有牌照、百分之百超速行驶,既扰民,又拿生命当儿戏。飙车族的行为让不少读者感到惊异和气愤。市
一名读者昨日还打来电话说,他曾在青年大街亲眼看到一个飙车的小伙子因为刹不住车与前方车辆相撞,被甩出100多米远。“青年大街、东西快速干道都是车辆拥挤的一级马路,在这样的公路上飙车,是在危害公共安全,害人害己。” 铁西一名交警表示,飙车族治理起来有些难度。一方面根据规定,发现飙车者,警察不能追,如果追了有可能让前方逃逸者因车祸丧命,这项规定体现了对飙车者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绝大多数飙车者没有牌照,所以查处起来很难。只能靠日常管理和专项治理来打击。 沈阳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表示,飙车现象在沈阳还不多见,以前也没有专项整治过,但作为违反交通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该列为打击的目标。 主任记者 王志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