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校园血案” 七人一审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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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7:30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王欢)7名不满18周岁的男孩儿,在校园外活活地将“仇人”刺死。 结果却发现认错了人。 昨日,沈阳中院对这起“校园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去年9月25日20时许,铁西新区启工街一胡同口,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刺破了夜空的宁静。随后,几个年轻的小伙子从该胡同里冲出,打乘出租车离开。而吴幸(化名)倒在了血泊中…… 吴幸,沈阳市工业机械学校的学生会干部。当日,他和几个同学相约吃晚饭,饭后准备回校,结果在走出饭店时,被迎面冲过来的几个年轻人不由分说地一阵拳打脚踢。其中参与打人的王明(化名)还掏出了所带的水果刀,对着吴幸猛刺,致其当场死亡。经调查得知,王明等7人原本是想找该校的学生会主席进行报复,但错把吴幸当成了学生会主席。 今年2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明等7人提起公诉。法院认为,王明等7人在案发时均不满18岁,又鉴于他们能深切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故对7人减轻了刑罚。 昨日,沈阳中院一审判处主犯王明有期徒刑15年,其他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13年不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