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查获30余辆赃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8:2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花500元买了一辆偷来的电动车,没想到上路不久就被综合警务平台“擒获”。昨天,记者亲眼目睹了南京雨花台区公安分局民警利用综合警务平台打击盗窃电动车和助力车的过程。 下午310,一位骑天蓝色无牌照助力车的男青年被民警拦下,男青年称车主是自己的亲戚李某,现场执行任务的吕警官立即与总台联系,总台据其所报车主姓名在综合警务平台上查询
下午500,正在盘查的民警发现,一名骑电动车的青年男子看见卡口后,突然掉转车头反道逃跑,民警立即驱车追赶,在红绿灯路口将他拦停,该男子表示车是女朋友的,因为没带软卡,怕被民警查着。综合警务平台立即将他女友的姓名输入查询,发现其名下根本没车,且与其女友联系,她也表示自己没有这样一辆车。男子不得不承认,车是一周前花500元在江东门黑市买的。根据治安处罚条例,该男子将被处以治安拘留。 据雨花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王锋介绍,现在查车与以前相比有了极大的变化,过去,遇到牌证不全的车民警会要求车主回家拿来牌证,非常不方便,而现在,通过综合警务平台,一两分钟就可以确定被查车辆的情况。四月上旬以来,已查获赃车30余辆。警方为此提醒市民,一定要给车辆上牌,千万不要购买赃车,否则将可能被处十五日以下治安拘留,多次买赃的还将受到刑事处罚。(雨轩 双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