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青年有工作无法签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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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8:51 南京晨报 | ||||||||
晨报舆论监督84701110热线报道今年28岁的郭志最近找了份工作,但是签合同的时候,竟发现自己以前就“有工作”了,待业证已被注销了,因此,单位不跟他签订聘用合同。 郭志称,技校毕业后,一直没有上班,自己开出租车,秦淮区劳动部门给他发了待业证。最近他把车子卖了,找了个单位准备上班,就在签合同的时候问题出现了。他回忆起2001年的时候,有一个朋友曾经借过他的待业证。于是他到秦淮区劳动部门去查了一下,发现
据郭志的朋友陶某称,明乐家具厂开办没多久就遭遇拆迁,现在该厂已经不存在了。 秦淮区劳动部门的郑先生称,照郭志现在的情况只能找原明乐家具厂开具失业证明,然后到市劳动局办失业手续。昨日,南京市劳动局就业处的一位同志称,遇到原单位已经不存在的情况,只能到档案所在地,把情况跟那里讲清楚。然后档案直接从档案所在地转到现单位,待业证所起的作用是转档案,劳动局补办不了待业证。 郭志称,他的档案自技校毕业后就一直放在街道办事处,他只能跟街道联系,看能不能把档案转到新单位。 作者:陈建峰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