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凶手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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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09:35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 隋冠卓 实习生 赵哲 今报讯昨天上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王海(化名)等7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王海因为是主犯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7名被告都是未成年人。
2004年9月25日晚上8点多,王海等7人将沈阳市某中专学生会干部吴英(化名)杀死, 王海被法院认定为本案的主犯,因此最后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5年。其他几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4年、3年、缓刑等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