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 部分地区建立救助分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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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0:07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严运涛、通讯员周钢报道:对妨碍交通秩序、拦路乞讨、强讨恶要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胁迫、利用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进行流浪乞讨牟利的幕后操纵者,依法进行打击———武汉市政府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四部门对管理流浪乞讨人员负有主要职责,并相应确定其各自分工。
目前,该市民政部门已经在城区部分地区建立了救助分站,以使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