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签”合同就能挣大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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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1:24 石家庄日报 | ||||||||
“神鱼米业”不否认自己在打法律擦边球 本报特别报道小组 投资者只需与公司“空签”一购销大米的合同,连米都不用见着,半年内公司就会按每1万元多加2400元的比例还给投资者———这不就是“天上掉馅饼”吗?记者昨日调查发现
“故意违约”让投资者“收益” 近来,有读者致电报社,称省会目前出现一家很奇怪的公司,该公司名为“黑龙江神鱼米业有限公司”,自称是用“鱼苗除草”的技术种植绿色大米,这种绿色大米的出口价格和国内销售价格比普通大米高很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据读者反映,目前有很多人到该公司咨询投资之事,因为该公司的投资回报率是很高的,一笔1万元的投单半年就可纯挣2400元。但公司的做法很“奇怪”:一,他们和投资者签订大米购销合同,但实际上又不给投资者大米,公司每月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来让投资者得到回报;二,公司工作人员戒备心很强,前去公司咨询的投资者,事先都要经人介绍,否则要被“盘问”半天。 公司自称在打“擦边球” 依照读者提供的线索,记者昨日来到省会平安南大街路西的“神鱼米业”,办公地点是一间租赁来的10余平方米的屋子,墙上没有悬挂任何证照,只贴着几张“黑龙江神鱼米业”的宣传画。工作人员果然对记者很戒备,详细“盘问”后,就让记者看了一段“神鱼米业”的电视短片,短片主要讲该公司的水稻田鱼苗除草杀虫新技术,以及新技术带来的可观经济效益。 随后,工作人员主要讲了两个问题:一,是投资者如何获得高回报;二,公司支付投资者的违约金不是“挖东墙补西墙”,而是为扩大公司规模,争取2008年为北京奥运会专供绿色大米。据她们说,“神鱼米业”的公司总部在黑龙江,分别在北京、上海和石家庄等地设有办事处;投资者投单的底额必须在1万元以上,投资回收期为6个月,每月的回收额分别为投单的10%、10%、20%、20%、30%和34%,投资10000元可收回12400元。投资程序是:投资者向公司指定账号打入投资款,公司寄来发票和合同书,双方签订为期6个月的合同。 记者看到了一份投资者与公司的合同书,该合同书果然是一份购销大米的合同。工作人员解释,实际上,合同里的大米并不付给投资者,投资者的收益是按照合同第9条来实现的。第9条是违约责任,称一定时期内,如果公司不能付给投资者“神鱼”牌大米,将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就是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记者要求看看公司的证件和宣传材料,工作人员则称,总公司正在筹建“神鱼米业集团”,所以各地的办事处都正在完善之中。一名负责人称:“公司的做法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律师认为涉嫌非法集资 河北九歌律师事务所张玉柱律师认为,这种做法涉嫌非法集资。首先作为合同一方,合同签订了就必须履行,如果该公司不付“违约金”,而是付给投资者大米的话,应是合法的。另外根据相关法律,只有金融机构才有权进行集资活动,企业集资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作为投资者,参与未经批准的集资活动,不但扰乱国家经济秩序,对自己的财产也构成很大的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