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分配引发家庭官司,弟弟将狱中哥哥告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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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2:00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新闻背景:7年前,兄弟俩为房子闹起矛盾,最终导致母亲惨死,犯有故意伤害罪的老大也因此被判入狱;7年后,因为房子拆迁款问题,弟弟又将在狱中服刑的哥哥告上了雨花台法院。反反复复中,他们因为房产的争夺而与亲情一词渐行渐远。 错杀母亲被判刑
1998年,老大老二与父母同住一个屋檐下。但因为分房问题发生争执,兄弟闹起矛盾。此后,老大陈明与母亲关系弄僵,并对母亲的一些做法感到不满。在一次争执中,老大将拳头挥向了亲生母亲,结果导致母亲脑血管破裂而死亡。很快,陈明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3年。房子矛盾也因悲剧的发生暂告一段落。 旧房拆迁引发新矛盾 时过境迁,双方再次因为另一处房子拆迁而引发新矛盾。1996年,老二陈林因为要结婚没有住房,因此只能以户主母亲的名义,在雨花台区申请了一块宅基地盖房子。“父母没有多少收入,建房的钱全部是我自己出的。”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陈林说一直没有领取产权证。如今,房子拆迁获得了数目不菲的补偿款,陈林认为这些钱应该归自己,因为房子是自己盖的,房子所有权归自己。但是,陈林的姐姐陈芬和哥哥陈明(陈明妻子王雨出面全权代理此事)却认为这是父母亲的遗产,3个子女都应享有继承权。 突现神秘借条 事情很快发展到不可协商的地步。陈林遂聘请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杨继军和王小国律师,一纸诉状将哥哥姐姐告上了雨花台法院,要求法院认定拆迁房的产权归他所有。狱中服刑的哥哥也委托妻子王雨出面代理此事。在证据交换中,陈林拿出一张借条,上面写的内容是:因盖房借陈林人民币4万余元,现无钱还,用房屋抵债……落款是母亲的名字外加手印。陈林说,当年母亲为了防止其他子女争夺此房产,写了一张借条,说明此房所有权是归陈林的。两位被告均怀疑此借条的真实性,说从没看见老太太写过字,同时也质疑:陈林当时刚刚26岁,工作时间很短,哪来这么多钱?但就此并没有举出实质性证据加以反驳。 短暂婚姻成证据 两位被告坚定地认为,拆迁房属于共同拥有。建房的钱全由父母所出。被告指出,陈林1995年与一名女子领取了结婚证,但尚未举行婚礼就于同年离婚。而等第二次结婚已经是1999年,但建房子是在1996年至1997年的事,所以说是为陈林结婚盖房子完全是虚假的。庭审中,杨继军律师指出,除了一些书证外,房子盖好后一直处于陈林的实际管理之中,这也佐证房子的所有权就是原告的。杨律师同时向法庭提供了陈父出租房屋时所书合同:现某地房主陈林私房一处,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在庭上并无和解之意,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之中。 金陵晚报记者眭军杰(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