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矿难8名遇难矿工家属获赔90.9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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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19:04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26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从赤峰市喀喇沁旗政府获悉,4月25日下午,“3·31”赤峰矿难遇难矿工刘晓勇的家属在赔偿协议上签字,随后领到15.3万元赔偿金。至此,在“3·31”矿难中遇难的8名矿工的家属均已获得赔偿,赔偿总金额为90.9万元。 据喀喇沁旗副旗长王士华介绍,因遇难矿工刘晓勇的遗体最后没有找到,家属要求的
王士华说,家属领取赔偿金后,搜索到的7具遇难矿工的遗体现已全部火化。最后1名遇难矿工的家属领取赔偿金,标志着“3·31”矿难的善后工作全部结束。 3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赤峰市喀喇沁旗金峰萤石矿第三水平面中段发生突水事故,8名矿工遇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