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杨正才为何不服一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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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20:16 中国广播网 | ||||||||
法庭: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原告陈述你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中广网北京4月26日消息(记者彭玉冰)2004年7月7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原告杨正才和云南黄家医圈制药有限公司提起的,起诉被告云南巧家县人民政府、巧家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巧家县医药公司和第三人巧家县医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雷崇明的拍卖纠纷案件。这是该案的一审。
当时,原告杨正才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1月,云南省巧家县医药公司要整体转让企业产权,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政府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操办了该拍卖活动。当时参加竞拍人的人只有两个:一个是要转让产权的巧家县医药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雷崇明,另一个就是提起本案诉讼的原告杨正才,以及云南黄家医圈制药有限公司。 原告杨正才称,他在竞买前发现,巧家县医药公司的《资产清查表》有些问题,但县政府当场向他承诺,保证<资产清查表>是真实可靠的。基于对县政府的信赖,杨正才与唯一的竞拍对手,也是最知医药公司底细的雷崇明,经过160多次激烈举牌,最终,杨正才以205万元的价格,竞拍下了巧家县医药公司。然而,矛盾也由此引发。 云南省巧家县是一个国家级的贫困县。县政府积极促成地方经济的发展,这种好心可以理解,但是,政府在介入经济活动的时候,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即使是探索,也应当是在遵循依法行政原则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行政服务。帮忙不添乱,尤其是不能非法行政。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中国之声<现在开庭>4月27日中午11点40分播出,敬请收听。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徐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