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小青涉嫌受贿被起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巨贪杨秀珠的又一“亲信”———市市政园林局原副局长叶小青因涉嫌受贿,涉案金额达50万元,目前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鹿城区人民法院将在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叶小青今年43岁,被捕前是上海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他曾担任市规划局用地管理处处长、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市江滨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等职,后下海经商
检察机关查明,1995年间,叶小青利用担任市规划局用地管理处处长的职务之便,应东海石油温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方某(另案处理)的请托,为该公司在上报审批鹿城区原黎明乡黎二村劳力安置房用地规划许可证手续中提供帮助。方某承诺给叶小青一笔好处费,叶表示将那笔好处费投资到方某的房地产项目中。2003年春节,为表示感谢,方某将10万元送到叶小青家里,叶予以接受。 2000年5月,叶小青兼任市车站大道和城南大道建设开发办公室主任,商人朱某(另案处理)请他帮忙,以该办名义起草一份“请示”,经过原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同意,再以该局名义,向市政府要求将鹿城区车站大道5-1号地块的使用权落实给国贸大厦有限公司。事成之后,朱某托其妹妹送给叶40万元,叶予以收受。2003年6月,叶将这笔巨款退还给朱某。本报记者潘贤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