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挂锁专利纠纷给咱上了一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同样的铜挂锁,一个是在中国申请的专利,一个是在新加坡申请的专利,哪个在温州会受到保护?昨天,记者从温州燎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获悉,双方当事人“争执”了一年多的温州铜挂锁使用新型专利纠纷案近日终于尘埃落定,被告瑞安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专利权人池德森赔偿经济损失及专利费共计22万元。该案例在“世界知识产权日”给我们上了一课:在哪里申请专利成功就在哪里受到保护。
专利权人池德森研制了含有独特技术的铜挂锁,于2001年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国家专利局于2002年4月17日授予池德森使用新型的专利。2001年7月,他发现瑞安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开始生产并销售与他的专利产品一样的铜挂锁。2003年3月,他向温州知识产权局提起专利侵权的请求书。瑞安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答辩称没有侵犯池德森的专利权,其生产是基于香港某公司授权,且该香港公司于2000年在新加坡申请专利,于2002年12月9日被新加坡授予专利权。 池德森于2004年1月6日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一年多的纷争,近日,法庭主持调解双方握手言和:由被告瑞安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向池德森赔偿经济损失及专利费共计22万元,同时,被告可以合法使用原告专利技术。 温州燎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韬介绍,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相关的规定:一个成员国批准了一项专利,只能在这个国家受该国法律保护。此外,要使专利在其他成员国得到法律保护,要向该国申请专利并得以授权。由此可见,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一个特点便是它有明显的地域性。雪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