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疑偷窃跳楼自杀 父母索赔35万为女讨清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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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1:14 辽沈晚报 | ||||||||
16岁少女跳下7楼,花季殒命,家长称女孩是因在校被怀疑偷窃老师手机而选择走上绝路。昨日下午,本溪市民祁云国和妻子刘艳玲含泪向记者讲述了在本溪市第27中学读书的16岁的女儿祁晓宇4月24日下午跳楼自杀的前前后后,他们要求有关责任方还女儿一个清白,同时提出索赔35万元。 跳楼前女孩曾表示没脸见人
祁晓宇的父亲祁云国告诉记者,4月24日中午他和女儿祁晓宇一起到了女儿班主任老师的办公室。班主任对他讲了体育老师手机丢失的情况,并称如找不到就报警。祁晓宇表示自己没拿手机。 回家路上,祁晓宇向父亲吐露了自己的担心:老师怀疑自己偷手机的事如果传了出去,自己以后还怎么见人呢?下午1时许,祁云国出门买菜,下午3时许准备回家时,前来找他的邻居告诉他:“晓宇跳楼了!” 祁晓宇的母亲刘艳玲是在医院见到女儿最后一面的。她说,4月23日晚饭后,祁晓宇告诉她因为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的手机丢了,班主任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左拍右摸的,她认为这是搜身,感到十分委屈。 班主任否认搜身及报警的说法 祁晓宇的班主任老师说,自己既没有搜祁晓宇的身,也没有说过要报案的话,她只是觉得有必要把这件事告诉祁晓宇的家长,告诉他们不要给孩子施加太大压力。 本溪市第27中学党委吴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在4月24日下午3时15分许得知本校学生祁晓宇跳楼自杀的,他和其他几名校领导及报信家属前往本溪市中心医院,当日下午4时30分许,祁晓宇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警方确认祁晓宇为自杀,家属则认为是班主任怀疑孩子偷手机导致孩子压力过大而自杀,学校负有责任,还要把孩子的遗体抬到学校。考虑到祁晓宇家庭困难,学校垫付了先期的120急救、抢救及殡仪费用。吴书记说,学校已经为此垫付了将近9000元。 吴书记告诉记者,根据学校的调查,在4月23日下午4时许,体育李老师在5楼教室为初三毕业班的女生辅导仰卧起坐,祁晓宇和另一名学生因为动作不规范,被李老师留下来单独辅导,李老师随后到学校操场辅导另外一个项目时发现手机丢了,后来李老师向祁晓宇等人询问,两个人都说没拿。第二天,祁晓宇的班主任老师得知此事后与祁晓宇的家长沟通,告诉家长别给孩子什么压力。没想到中午祁晓宇跟父亲回家,下午就出事了。 晓宇的母亲悲痛地告诉记者,她首先希望能够还孩子一个清白,证明孩子没有偷手机,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对孩子的自杀负一定责任,就此他们提出了索赔35万元的要求。 特派本溪记者 金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