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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工伤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3:03 重庆晚报

  昨日下午14:30—16时,本报63820119、63820315热线电话铃声不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的专家,在本报热线室与市民进行了电话互动。他们不仅解答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还就咨询者的具体案例支招。

  渝中区周小姐:单位是否必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会影响工伤职工的赔付金额吗?

  答:凡我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与否不影响工伤职工获赔金额。单位参了保,工伤职工的赔付由工伤基金支付,否则由单位自付。

  江北区赵先生:我昨天受了工伤,老板以没有钱为借口,不仅不支付医疗费,甚至还突然消失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你可向所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渝中区曾先生:工伤认定有时效吗?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答:有,单位申请应是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如单位未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家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提出该申请。全市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接受工伤认定申请。

  南岸区李女士:工伤致残是否有等级?

  答:有,分十个级别,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沙坪坝区张女士:职工个人需要缴纳保险费吗?

  答: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不需要缴费。

  九龙坡区刘先生:所有的工伤都按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吗?

  答:不是。1996年10月1日前发生的,按《劳动保障条例》执行;1996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发生的,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执行;2004年1月1日以后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记者 董亿:三汇23矿工获赔三百万

  本报讯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刚刚参加工伤保险,其所属的三汇一矿井下2127采矿工作面就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3名矿工死亡。昨日,记者从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获悉,这23名矿工将获得总共高达300多万元的工伤保险赔付。据悉,该工伤事故赔付额在全市目前属最高。

  “如果该公司不参加或晚1个月参加工伤保险,本次工伤事故发生的高达300多万元的工伤赔款,该公司将无法承受和支付。”合川市工伤保险局有关人士说。

  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介绍,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不仅使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能获得有保障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同时也有效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但是,目前我市相当部分用人单位,尤其是建筑、煤矿等高危行业至今未按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该人士呼吁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均应重视和主动参加工伤保险,珍爱生命、保护生命。

  (记者 董亿)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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