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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尸业务被叫停 民营殡仪车能否破垄断驶入殡葬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3:37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王克础去年,桂林市尧山善终服务社殡仪车开展免费运送死者遗体业务,首开广西民营资本进入殡葬业的先河,但闯入禁区的运尸车,很快就被当地民政部门叫停。4月26日,广西第一例民营资本进入殡葬业行政许可诉讼案,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运尸业务被叫停

  现年28岁的王文毅是桂林人,其母亲陶金美是桂林市殡仪馆退休工人。1997年5月,经桂林市民政局批准,王文毅成立桂林市尧山善终服务社(下称善终服务社),成为桂林市第一家办理“丧葬用品销售和运尸、冰棺出租”等业务的个体经营户。2003年10月,中央“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未禁止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的有关政策出台后,王文毅认为,按照文件精神,个人可以从事殡仪车的营运,于是他于2004年7月中旬购回一辆殡仪车,可运尸业务不久被桂林市殡葬处叫停。2004年7月29日,王文毅向桂林市民政局递交增加“接运遗体服务项目”的申请。当天,桂林市民政局在其报告上批复:“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暂不宜批准该项目,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予以明确后再审议。”王文毅不服,向桂林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但他再次失望了。

  殡仪车主两上法庭

  2004年11月26日,王文毅向桂林市秀峰区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桂林市民政局撤销其行政许可答复,赔偿损失4800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善终服务社是经桂林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具备殡仪服务站的性质。《广西殡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殡仪服务站可以从事接运遗体服务。2005年2月24日,桂林市秀峰区法院据此判决,撤销桂林市民政局对善终服务社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答复,驳回王文毅的其它诉讼请求。一审判决意味着善终服务社可以从事接运遗体服务。桂林市民政局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4月26日,此案在桂林市中级法院进行二审。当天的庭审,吸引了广西师范大学近100名大学生前来旁听。桂林市民政局称,善终服务社属于丧葬用品经营者。它资金来源于个体自筹,它既不是国家投资兴办,也不是自治区民政部门审批的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殡仪服务机构,故不具备“殡葬服务站”的资质,因而不能从事尸体运送业务。对此,南宁市一律师事务所的潘立勇律师认为,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对“殡仪服务站”的惟一要求是在设立时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民政局批准,而对于注册资金、经营场地、从业人员等都没有任何要求。

  民营资本能否打破垄断

  到底民营资本能不能进入殡葬业?前来旁听的一名经营丧葬用品的店主认为,城镇人口死亡之后必须火化,隶属于民政部门的殡仪馆是执行火葬的惟一指定机构。这种“惟一”说穿了就是一种垄断。桂林市民政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认为,目前“民”字号殡仪车进入殡葬业营运条件不成熟,主要是国家对民营资本进入殡葬业的有关政策不明确。另外,他认为民营殡仪车对一些流行病和传染病的尸体,不一定能采取严格的消毒处理措施。王文毅的代理律师认为,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没有禁止个人或单位建殡仪设施,依据公民“可以从事法律所不禁止的行为”的原则,这一项目没有法律障碍,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殡葬业有利于殡葬事业的发展。

  作者:王克础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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