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1500克 绵阳三毒贩昨遭枪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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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5: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 昨日上午,绵阳2004年“5·9”特大贩毒案件中的三名被告人杨维龙、杨维礼、戴麟书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枪决。 2004年五一期间,绵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获悉,绵阳人肖福明称有大宗毒品要出售,且售价低廉。5月9日中午,禁毒干警在某宾馆抓获肖福明和戴麟书,缴获海洛因480克。肖、戴交代,毒品是他们在云南大理下关区,从肖的朋友处以6万元购得。“5·9”专案组当即
法院查明,杨维龙、杨维礼、戴麟书等6人拉帮结伙到云南省大理州下关区共购买毒品1500多克,到绵阳贩卖。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维龙和杨维礼、戴麟书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杨芝友被判死缓。肖福明、何长林在案发后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判无期徒刑。宣判后,杨维礼、戴麟书、杨芝友、肖福明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在宣读完终审裁定后,绵阳中院胡副院长宣读了省高院的执行死刑令,杨维龙、杨维礼、戴麟书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备受关注的“5·9”贩毒大案至此尘埃落定。孙善长记者何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