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无知少女被骗卖淫 西安警方赴西宁解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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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7:20 三秦都市报 | ||||||||
两名少女在西安找工作时被人拐骗至青海西宁,卖给两家发廊强迫卖淫。其中一名少女不堪受辱从四楼跳下,带伤逃至西安后,到西安公安碑林分局建设路派出所报案。警方赶赴西宁解救另一名被拐少女时,无意中又在另一家发廊发现了两名陕籍被拐卖至此强迫卖淫的少女。4月26日上午,3名受尽折磨的少女终于在民警的陪伴下回到西安与亲人团聚。据了解,这是西安警方开展“利剑”行动以来的打拐第一案。
3月26日,一商洛市民来到建设路派出所报称,自己16岁的女儿冯某看到八里村一野广告称,西安市雁塔路某酒店招聘服务员,就去应聘,两名男子说到西宁工作每月工资1000元,女儿当天就和另一应聘的洛南县少女一起随他们走了,但却再也没有了消息。民警前往该酒店排查后,发现该酒店根本就没有招聘服务员,而两男子登记住宿的身份证也是假的。 正在警方排查期间,4月15日,一名面部青紫的女孩来到建设路派出所报称,自己刚从西宁逃回来。原来,这个女孩就是与失踪的冯某一起去西宁“打工”的洛南县少女李某。 据李某讲,当天那两名男子带着她们两人,坐车到了西宁互助西路135号旁边发廊,将她们两人以5000元到1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两家发廊,她们这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里并不是酒店而是发廊,老板强迫她们卖淫,并对她们严加看管殴打,还威胁说如不听话就把她俩再次卖掉。李某在发廊被老板叫老乡强奸。次日凌晨3时,不堪受辱的李某从发廊四楼跳下逃跑,摔伤脸部和腿部,后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在到院医治,稍能走动后即坐出租车跑到兰州,再搭乘从兰州到西安的班车逃回西安向建设路派出所报案。而冯某还在发廊被迫卖淫。 接到报案后,经多方工作,4月21日,两名民警与冯某家人赶赴西宁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在李某所说的西宁市互助路进行查找,但却没有结果。这条路在西宁市火车站和汽车站附近,来人复杂,客流量很大,路上有浙江、温州人开的小商品批发市场,而发廊就有百余家,这些发廊门口都有手持砍刀的打手“护卫”,警方的查找只能秘密进行。 民警每天化装成顾客,对百余家发廊挨个排查,经过两天两夜的查找,当警方查找到一家发廊时,无意中发现旁边一家白天关门、晚上开门的发廊将门打开后,走出一名少女,冯某的家人当即认出,这名少女正是冯某。警方将冯某成功解救,发廊老板谢修滔及其妻被当场抓获。 解救冯某后,临走前民警随意去了另一家发廊,想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情况。进门后,里面坐着四名少女,穿着警服的民警用陕西话问了一句:“你们老板呢﹖”突然其中一个女孩哭了,说她是陕西西安长安区人,也是被人骗到西宁卖淫的,听口音知道是家乡的警察,希望民警能救救她,另一名女孩子也泣不成声。 详细询问后,民警在这家发廊又成功解救两名陕籍女子赵某,富平人,杨某,长安区人,还有两名外省女子,一个是湖北的,一个是安徽的,并当场将该发廊老板郑南福抓获。目前这几名发廊老板已被西宁城东刑警队刑事拘留,两名外省女子被送回原籍。 26日,三名被拐的少女被警方带回西安,在建设路派出所与父母团聚。见到亲人,三名少女与家人抱头痛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