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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更名 不能过户 城镇居民慎买农村房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8:15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建芳)市民崔女士花8万元在于洪区造化镇造化村购买了一所住宅,结果一年多来无法办理过户更名。律师点评说,国土资源部已经发文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即使买卖双方经过公证处公证,由于内容违法,也属于无效公证。

  崔女士来报社反映,她2003年11月在街头看到一处小广告,上面写着一处78平方米的小院落仅卖8万多元。于是她和房主乔先生取得联系,乔先生将房屋产权证和契税证交给她后
说,可以等待来年春季房交会上过户更名,可以享受数千元优惠。结果2004年4月的房交会上,她没有办理更名,后来她又找到于洪区城乡改造办公室和造化镇乡村土地所,都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最后她只好和房主乔先生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公证他们双方交易完毕,进行房产更名。

  于洪区城乡改造办公室的佟先生说,崔女士没有宅基地使用证,所以无法办理更名。造化镇乡村土地所的李先生说,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财产,城镇居民不能购买,更不能过户,所以崔女士无法办理产权更名。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孙建国副主任点评说,针对一些地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违法建造住宅、侵占耕地的现象,国土资源部去年11月发出通知,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即使双方通过公证处公证更名,但由于公证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的相关土地政策,所以属于无效公证。购买方可以退房后及时索回房款。目前沈城有许多市民都在郊区农村购买了房屋,里面存在很多纠纷风险。记者电话:8268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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