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霸王条款” 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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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08:48 宁夏日报 | ||||||||
餐饮经营户在店堂中贴有“谢绝自带酒水”告示,雅座、包间明确标明“最低消费在×××元以上”这些“无理条款”,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自由选择和公平交易权等条款。对此,银川市兴庆区一分局执法人员自2005年3月1日到4月14日对辖区内餐饮业户进行拉网式排查,营造公平竞争的消费环境。
此次专项检查涉及辖区近1500户餐饮经营户,发现“虹桥酒店”、“绿洲富临香港鲍翅餐饮”、“小影都巴西烤肉”、“德隆楼”等17家经营户存在“霸王条款”行为。兴庆一分局12315执法人员调解处理11起涉及“霸王条款”的消费纠纷,并对有问题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齐大江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