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租面包车杀人后抛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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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0:02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4月26日讯(记者栾磊 通讯员 蔡政) 今天上午,即墨市“2004.7.31”抢劫杀人案案犯在市中院接受宣判,案犯勾某一审被判死刑,李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经查明,勾某、李某于2004年7月31日晚6时许,骗租武某的面包车至马山十字路口北约500米处时,两人合力杀死了武某并抛尸。在两人的指认下,办案民警在大信镇碾子头村南约100米处的一机井内找到了武某已经腐烂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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