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死囚哀求前妻别急成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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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0:38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汤萱 记者 殷学兵)拥有7家公司,诈骗近5000万元后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终审下达后,其妻上法院要求离婚。日前,玄武区法院在看守所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后,这名死囚哀求前妻别急成家,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今年40岁的黄兵(化名)是苏北人,曾拥有7家公司。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上
1999年元月,黄兵又使用伪造的5000万元银行进账单,虚报注册资本5000万元,在南京成立一家“公司”。 2001年初,南京某银行客户经理部客户经理胡某(另案处理)与黄兵预谋,由黄兵提供虚假存款凭证,以高息为诱饵,先后骗取3家公司存款3000万元。这些钱除部分被黄兵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外,其余多被两人用于个人消费。 查明事实后,一审法院以贷款诈骗罪、金融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黄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处后,黄兵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诉。不久前,省高院经审理,以黄兵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一些罪行为由,改判其为死刑,缓期2年执行。 终审判决下达后,比黄兵小8岁的妻子刘芸(化名)以感情破裂为由,又将其诉至玄武区法院提出离婚。日前,该院法官来到羁押黄兵的看守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黄兵辩称,他与刘芸虽是再婚,但双方在一起生活多年,还是有感情的。现在刘芸提出离婚,他也没有意见。即使刘芸不提,他自己也会主动提出离婚的。 因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法庭当庭主持调解,双方在离婚调解书上签了字。签完字后,黄兵请求刘芸能给他一个机会,不要急于找对象成家,等着他改造回来。刘芸想了想,表示同意。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