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名人民陪审员“五一”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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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2:45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 苗颖 通讯员 郭春雨 王钰 刘佳民张大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昨日,省高院发布会上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这样的介绍,据了解,全省三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宣传周”活动也同时展开。 目前,全省法院已选拔人民陪审员1656名,其中,1200名已通过辖区人大常委会任命
道德标准与法律互补更利办案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律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同时,通过他们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纠纷。 人民陪审员能提高审判透明度,在合议庭内部形成自我约束机制,保证了司法廉洁。同时,还有助于抵御各种对司法审判的干预,有助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我们庭一年大约审理600件刑事案件,其中三四百件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人民陪审员能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这对案件的判断来说,像多了双‘眼睛’。”宽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贺丽萍说。 人民陪审员的威望可起大作用 人民陪审员在群众中间享有较高威望,这样有助于增强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信任度,使得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形成确信,进而自觉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本报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