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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资格医师进行剖宫产手术,产妇家人告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3:12 南京报业网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13073491827报道】 2003年8月12日,周先生的妻子在南京市某医院做剖宫产手术,顺利产下一名女婴。但在手术后,周先生却发现手术者并非原先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的主任医师王某,而换成了来该医院进修的崔小莉,更让周先生感到意外的是,崔小莉并不具备做剖宫产手术的资格。

  怀疑医生资格

  周先生介绍说,2003年8月5日,他34岁的妻子因要临产住进了南京市某医院。8月12日,考虑到是高龄头胎,且是巨大儿,医院决定做剖宫产手术,他签了手术同意书。当时与他谈手术的是主任医师王某,他也在手术同意书“医院经治医师签字”一栏上签了名,“我们当时就认为这剖宫产手术是由主任医师王某来做”。手术后,妻子跟他说,做手术的好像不是主任医师王某。他于是调阅手术记录,发现在手术者一栏上的签名换成了崔小莉,王只是作为指导。经过了解,他得知崔小莉是从东台市中医院来南京市某医院进修的,便怀疑其不具备做剖宫产手术的资格。2004年12月11日,周先生以此向白下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南京市某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1元钱损失。

  手术者不具备手术资格

  在《江苏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中,明确子宫下段剖宫产术是丙类手术,规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的住院医师才可称作高年资住院医师。周先生说,2001年12月12日,崔小莉取得由江苏省卫生厅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2002年12月31日,经东台市卫生局审核后予以注册,发给她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即使从2001年12月12日,崔小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算起,到2003年8月12日手术当天,她从事医师工作也达不到三年,并非高年资住院医师,因此她并不具备做丙类手术包括子宫下段剖宫产手术的资格。但在1999年7月23日,经东台市卫生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东台市职称办审核,明确崔小莉具备卫生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如果按照这个时间来计算,则崔小莉具备做子宫下段剖宫产手术的资格。根据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必须经过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省卫生厅职称办一位刘医生告诉记者,卫生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就是医师职称,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必须由省卫生厅颁发。省卫生厅医政处赵科长告诉记者,1998年6月26日之前评出的医师职称只能作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依据,1998年6月26日之后评出的医师职称,则与法律相冲突而失效,必须参加医师资格统一考试,才能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那么,崔小莉于1999年7月23日在东台评审得到的医师职称没有效用,其医师资格必须从2001年12月12日算起,则她不具备做子宫下段剖宫产手术的资格。

  “借鸡生蛋”来南京进修?

  周先生说,在2002年12月31日东台市卫生局发给崔小莉的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上,上面写明其执业地点在东台市三仓中心卫生院,这说明崔小莉是东台市三仓中心卫生院的一名妇产科医生,而在一份东台市职称办“关于明确××等118名同志具备卫生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上,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推荐崔小莉来南京市某医院进修的单位却是东台市中医院,在进修申请表上,写着崔小莉的职称是“医师”,“1994年8月至今都在东台市中医院工作”。在这份进修申请表上,盖有东台市中医院的印章。东台市中医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崔小莉不是东台市中医院的医生。之所以推荐崔小莉到南京市某医院进修,可能考虑到她所在的东台市三仓中心卫生院是乡镇医院,去南京三级医院进修比较困难,于是就以东台市中医院的名义推荐她去进修。

  医院:没有义务查证

  南京市某医院医患办的张培培认为,手术是王芸跟周先生谈的,因此就由他来签手术同意书,但并不代表手术者就是王芸,医院经治医师和手术者是两回事,患者也不能指定手术者。此外,既然东台市中医院推荐了崔小莉,且认为她是高年资住院医师,某医院也就会接受该院的意见,并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查证其真实性。对于1999年7月23日崔小莉在东台取得的医师职称是否有效,张培培则表示应该相信东台市评审的医师职称。张培培称,周先生对她说过,周先生曾通过私人途径与院长协商,医院也答应给他8000元钱作为补偿,但周先生坚决要求医院赔礼道歉,但某医院在此问题上并没有过错,因此双方没有协商成功。最后,张培培表示,院方希望周先生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问题。 金陵晚报记者徐宁律师说法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认为,患者来到医院生产婴儿,双方签定了手术同意书,就形成了医患合同关系,医院有义务给患者指定医治医生,但必须要保证所指定的医生具有做该手术的资格。虽然崔小莉到市某医院进修,是一种委托培养的关系,但崔小莉在市某医院做手术,医院就必须保证其有做该手术的资格,有对此审查的义务。在这起事件中,崔小莉没有资格做剖宫产手术与医院审查不严有关系。周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问题。(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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