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发票小票就餐时更放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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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6:2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经历了前一阵的“苏丹红”风波,虽然我市的肯德基餐厅现在打出了“不含苏丹红”的声明,但一些市民到肯德基就餐时,仍有些不放心。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让市民不放心的原因是,有的肯德基餐厅不主动开具发票,或不提供标明具体消费内容的小票。 市民反映:肯德基不主动开发票
市民赵小姐向记者反映,她很喜欢吃肯德基的食品,在肯德基“涉红”风波过后,她又开始吃肯德基食品了,但让她心里不舒服的是,肯德基从不主动开具就餐发票。几天前她先后在肯德基南大街餐厅和钟楼餐厅就餐,看到很多人付钱后服务员也没有给发票。她向服务员索要后,对方才给她开了发票。由于发票上没有消费的具体内容,她又要求对方提供小票。南大街餐厅很爽快地开了小票,而钟楼餐厅起初说没有,在她的坚持下才给了。 赵小姐说:“任何事都有个万一,主动给消费者开发票、小票,才能让人真正放心。” 记者调查:个别餐厅没有小票 为核实上述说法,记者走访了几家肯德基餐厅,其中,南大街、钟楼餐厅未主动向消费者开具就餐发票和小票,但当消费者索要时,餐厅能够足额开具发票,并提供标明食品名称的小票。位于含光路南二环立交东南角的肯德基餐厅同样不主动开发票,当记者明确索要发票和小票时,服务员只开出了发票,说他们的收银机是老式机器,不能打小票。在记者坚持下,服务员说可以把消费内容写在发票背面,但服务员写完后,记者发现食品名称却是英文。 律师观点:商家应提供消费明细单 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杨蓬伟律师说,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是常识,但餐饮发票本身不能反映消费的具体内容,而商家是否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小票,大家却有些困惑。其实这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商家不仅应向消费者开发票,也应提供内容真实、表述规范的消费明细单,如小票。 杨律师说,发票和小票对可能发生的权益被侵害事件而言,是最直接最重要的消费凭证。对商家而言,提供这些票据是勇于承担责任的表现,是真正的诚信。对消费者来讲,积极索要这些票据,意义则不仅仅局限在消除“苏丹红”的阴影上。记者刘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