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过收费站车同费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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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6:44 石家庄日报 | ||||||||
107国道正定收费站做法引质疑 本报讯(记者祁鹏娜刘毅实习生胡明超)同一辆车,同一个收费站,但107国道正定收费站却为其来回开出了两张金额不同的过路票。此做法引起司机的疑问,记者调查时,收费站承认了此事并表示要调查具体情况。
司机王先生反映,4月25日,他驾驶一辆中型客车往返经过107国道正定收费站,但两次却收取了金额不同的过路费。当日9时许,王先生驾车从市区进入正定,当时工作人员专门清点了一下座位,然后决定收取25元的过路费。12时20分左右,王先生返回市区时再次经过收费站,同样有工作人员清点座位,但结果却与上次不同,这次只收了15元过路费。同一辆车同一个收费站,收费标准却不同,这让王先生产生了疑问。而当王先生对收费站做法提出质疑时,工作人员却表示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们收费标准是绝对统一的。回来后,王先生又就此事进行了咨询,得知他驾驶的核定19个座位的中型客车收费标准应该是15元。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107国道正定收费站,在办公区附近墙上看到一张公路车辆运行收费标准,第二类上明确写着客车8至19个座,每车次15元。收费站办公室丁主任表示,此类情况前段时间也出现过,客车过路费的收费依据参照标准是座位数,由于一些车辆的行车本不太规范,很多时候核定载客人数不包括驾驶座和副驾驶座,按规定这两个座位也应该包括在内,所以有时工作人员核实座位后的收费标准与行车本上核定的标准不同。至于王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存在,他们需要调阅当时的录像,如果确实多收了会退还的。 下午,记者又接通了丁主任的电话。她说,已经调阅了当时的录像,显示两次收费确实不同。由于当时司机没有出示行车本,工作人员只能靠外形判断收费标准,第一次工作人员核实的车座为20个,就收了25元,第二次疏导员核实是19个,依标准收了15元。因为当日值班的工作人员轮休,无法联系,至于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结果还得找当事人了解,需进一步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