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禁止销售”标志奥迪A6车竟被卖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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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7:3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奥迪A6轿车购买后不久就数次修理,车主贾女士无奈将汽车经销商告上法庭。今天上午二中院向媒体通报,法院终审判决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为贾女士更换同一型号的奥迪A6轿车;贾女士给付北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车辆使用费两万元。 新车买后经历多次维修
2004年2月,车主贾女士起诉称,她于2002年7月19日在被告处购买一辆奥迪A6轿车。购买后,车辆的转向灯、安全气囊控制单元、刹车真空泵等处不断出现问题,且此车贴有“禁止销售”的贴条。 博瑞祥云中心认为,在保修期内,其已为贾女士车辆的故障进行了维修,履行了保修责任。贾女士在保修期后,共维修了6次,现故障已经修复,没有重复维修的现象,不存在退车或换车的事由。 提醒商家提高服务质量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贾女士指出的部分故障被告不能举证证明是因使用不当、自然损耗或其他外因所致。被告未尽保证其销售汽车的质量的义务,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为贾女士更换汽车是适当的。 我国实行汽车召回制度后,汽车生产、销售单位很少有主动自觉履行这一制度的,因此,本案从一定意义上也提醒汽车生产、销售单位提高产品及售后服务质量才是立足之本。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