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因行窃拒捕行凶致民警死亡的抢劫犯康战国被判处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19:54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4月27日电(记者程红根)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开庭审理因行窃后拒捕行凶、致反扒民警竹卫东死亡的抢劫犯罪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康战国因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康战国与其他3人共同预谋来郑州市盗窃。2005年3月23日上午11时起,4人从原籍焦作市来到郑州,先后在501路公交车上及火车站附近伺机作案,均未得手。
当日下午18时许,康战国等4人在郑州市福寿街一公交车站处扒窃一乘客手机时,被正在执行反扒任务的郑州市公安局反扒支队民警竹卫东等发现。竹卫东等民警当即实施抓捕。康战国为抗拒抓捕,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朝竹卫东左胸猛刺一刀后逃跑。竹卫东被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康战国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了抢救费、丧葬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康战国实施盗窃行为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死1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惩处。康战国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又在5年内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故意犯罪,属累犯,应予从重处罚。遂依法以抢劫罪,判处康战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康战国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4万元。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红色专题
红色专题图铃免费
摩登老人
摩登原始人登场啦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