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展览已被依法取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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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瑞安读者刘先生26日来电:在瑞安市红旗工业区瑞立路上有人搭了个大棚在展览,每个进去看的人收费2元。展览的内容有蟒蛇、鸵鸟等,甚至还有一个泡在药水中的双头婴孩。 瑞安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科的工作人员称,举办此类展览需经过文化局批准,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办。瑞立路上的这个展览性质是非法的,不仅没有经过当地文化局批准,而且擅自在交通要道上举办展览。他们得知此情况之后,已经将其依法取缔。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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