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受害者可申请法律援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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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2:21 东方网 | ||||||||
东方网4月28日消息:年内,沪上法律援助将进一步扩大援助范围,并主动“涉足”家庭暴力。记者昨天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后,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者,均可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来主张权利。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市各法律援助站点共接待来访咨询17867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7.44%;受理援助案件1209件,同比增长6.99%;其中,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18
以往,针对家庭暴力的妇女维权多数还是在做“和事佬”的工作:由妇联牵头,组织、呼吁各方维护女性权益。然而,妇联毕竟不是执法部门,对于家庭暴力实施者的惩处难免有些“力不从心”。记者从市妇联权益部了解到:虽然目前越来越多的沪上女性敢于站出来对家庭暴力说“不”,但真正懂得走法律途径来解决的尚属少数。 此次,沪上法律援助主动“涉足”家庭暴力,相当于把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延伸到了广大妇女的家门口,也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据悉,除家庭暴力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交通、医疗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及权益保障等也将成为今年法律援助重点“补给”的领域。 作者:顾一琼 (来源:文汇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