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炸弹敲诈酒店分文未见 法院一审被判四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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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5:25 山西晚报 | ||||||||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康景林)去年11月,放炸药敲诈省城东港海逸大酒店的罪犯史志强,今日被杏花岭区法院以爆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史志强是阳泉市煤炭运销公司停薪留职的工人。去年10月30日晚,他携带自制的定时炸弹来到省城。第二天早上5点,他将定时炸弹安放在新建路东港海逸大酒店正门东北方的一排水管道内。之后,史志强给该酒店总台打去恐吓电话,让其工作人员说出酒店经理电话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0月31日下午3时许,史志强还用同一手机号码给太原世纪王朝商务会馆总机打过恐吓电话,欲进行敲诈未遂。 案发后,警方在史志强家中将其抓获,同时缴获炸药3.2公斤。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金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