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偷了28辆摩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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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6:24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田旭亮 张红) 近日,即墨法院对盗销摩托车的5名被告人作出公开判决,以盗窃罪、销赃罪分别判处王某、赵某、修某、宋某、朱某一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至10000元。 据查,王某伙同赵某、修某、宋某于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间,在即墨市及周边市区,采取用“L”型工具撬锁等手段,交叉结伙盗窃作案34起,盗窃摩托车28辆,所盗物资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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