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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视抢劫为“上班” 连续作案45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7:3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浩文 实习生王龙杨东梅)15人先后结伙持械抢劫,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抢劫45起,并致他人重伤或轻伤;15人中最小的18岁,最大的也只有25岁,他们把自己的抢劫行为称为“上班”。4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6名案犯死刑,1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宣判后,6名被判死刑者当庭异口同声称“对不起父母亲……”

  把抢劫当作“上班”连续抢劫45起

  3月16日至17日,西安市中院用两天时间审理了这起团伙抢劫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4月28日凌晨4时许,李福俊、马义哈、马文明伙同他人携带剪线钳等作案工具,窜至西安市雁塔区青龙路铁一村某药店,剪断该店防盗门门锁,打破玻璃门玻璃,闯进店内,对店主姚某进行威胁,抢走现金1800余元赃款均分挥霍。同年10月4日凌晨4时许,马文明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一家属院内盗窃时,被主人原某发现,马文明持菜刀将原某及其妻、孙子砍伤后逃跑。经法医鉴定,原某为轻伤,其妻为重伤。从2003年至2004年不到一年时间内,15人共实施抢劫45起。庭审中,15人当庭对法官解释说,他们的抢劫行为行话称为“上班”。

  宣判后6案犯称“对不起父母”

  法院认为,李福俊等1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了抢劫罪,马春福等3人还犯有盗窃罪。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处李福俊、马义哈、马广荣、王武、马奴哈、马文明6人死刑;判处马春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马主麻、禹小军无期徒刑;以上9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案犯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各被处以罚金。同时,各受害者及其家属也提出了民事赔偿索赔数额从2万多元到20多万元,但法院判决认为李福俊等人无生活来源和财产可供赔偿,免予赔偿。

  此案的判决书长达52页审判长用了50多分钟念完了判决书。宣判后,法庭旁听席上响起了阵阵哭喊声,15名罪犯不约而同地把头扭向旁听席,循声寻找亲属面孔。被宣判死刑的马义哈着急地站起身,朝着旁听席上的家属大声地说了声“对不起你们……”拿到判决书后,15人有的低头细看判决,有的掩面低声啜泣。

  随后,记者与6名被判处死刑者一一作了简单的采访,他们先后对记者说:“其实被抓后就知道会被判死刑,现在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父母亲了……”昨日,两人当庭称要上诉,其他人称不上诉或再考虑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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