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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儿刚出生就扔进化粪池,恶毒母亲获刑4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09:0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 谷孝秋 丁晓头 金陵晚报记者 徐红霞【金陵晚报报道】去年9月,高淳县曾发生一起杀婴案,年轻的母亲在卫生间生下一名男婴后竟将婴儿活活溺死在化粪池里。经高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25岁的小燕(化名)是高淳某机械公司的职工。去年9月20日上午,小燕因腹部疼痛,到县城的一家社区医院看病,但她在看病时却向医生隐瞒了自己未婚先孕已临产的实情。医生以为她是普通腹痛,就给她进行输液。但输液后,小燕仍感到腹部不适。感觉不对头的她立即来到医院的卫生间,不一
会儿竟产下一名活体男婴。看着眼前哇哇啼哭的婴儿,小燕不但没有初为人母的喜悦,反而担心婴儿的啼哭声被他人听见,情急之下竟用小毛巾堵住婴儿的嘴,装入塑料袋内封口。将塑料袋拎出后,小燕本打算扔在医院对面的垃圾堆旁,但又怕别人发现后收养男婴,最后竟将婴儿仍进了公厕的化粪池。一个小时后,有人发现婴儿并报警,但此时孩子已经停止了呼吸。案发后,小燕很快被抓获,她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她说其实当年2月与男友分手后,她就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但自己当时并不知道。后来等发现怀孕了,她又害怕被家人知道,一直拖到一名好友知道此事催她将孩子打掉时,她已经怀孕8个月,错过了做流产手术的时机。她本想在国庆期间到朋友所在的一家私人诊所生孩子的,如果是活的就将孩子送人,但没想到在社区医院提前生了,实在是太突然。小燕称自己并没有弄死孩子的想法,但当时太怕被别人看见了,一心只想着不能让孩子哭出声来。

  检察官观点

  办案检察官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本案是一起非常明显的故意杀人案,虽然孩子刚出生,又是小燕的亲生儿子,但作为一个人,只要有了生命,其生命权就应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包括孩子的母亲。尽管小燕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其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较小,情节较轻,因此检方建议法庭在10年以下予以从轻量刑。日前,高淳法院经过审理,对小燕作出了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的决定。(编辑 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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